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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小姐,有些问题想请教你,是关于上个月那个抢案,其中有些细节我不太明白,因为我正在写关于抢劫罪犯心理的论文,所以想借重你的帮忙,可否约个时间一起吃个便饭?」

  第五名男子更高明了,不明讲约会,改以工作为藉口,如果她拒绝就太不近人情了。正在苦思如何回答时,料不到第六个人出现了。

  「纪小姐,有空吗?一起吃个饭。」

  这一回,连纪程程都愣住了,开口的不是甲乙丙丁等小角色,而是女同事口中的大鱼——卫少青。

  他的出现,对众人而言无疑是个大威胁,别说那浑身的傲气和光环了,光是官阶就可以压死其他一票有心追求她的男人。

  没等她开口,男同事戌立刻识相地告退。「原来你们有约,不打扰你们,我先走了。」

  男人最怕比输人,明白自己再怎么比都比不过人家,当然是赶快退场,临走时,还露出「难怪你没空」的表情给她看,令她哭笑不得。

  她是有约没错,但不是跟卫少青呀,谁晓得这人半路闯出来凑什么热闹!

  不只戊溜了,其他的甲乙丙丁分别从各个角落出现,也摸摸鼻子走人,很明显认定了她约会的对象就是卫少青。

  她叹了口气,明天一定传得人尽皆知。回过头来迎上卫少青的目光,看他的架势不像是跑龙套的,恐怕无法像甲乙丙丁戊那样轻易打发掉,见机行事喽,看他有什么目的。

  「卫警官怎么会想到约我?我记得您是大忙人呢!」她表面上客套,私下思忖他的动机何在。

  「我要跟你谈谈猎人的事。」

  就知道这人是冲着猎人的事来的,只是她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找她单独谈。

  以他尊贵的地位,竟愿意等她下班后才出现,是因为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吗?她不认为自己有泄漏任何情报。

  「您不是不相信猎人的存在?」

  「我没这么说,只是质疑,这是办案最基本的态度,对任何事都要质疑才能找到事实真相,这么简单的道理你应该明白。」

  她当然明白,更明白这种人习惯咄咄逼人的原因,也罢,她懒得care。

  「我很乐意为长官效力,不过我今天和人有约,所以——」

  「约到几点?我可以等。」

  喂喂喂,这是客气话好吗?意思就是今天不方便。

  「恐怕很晚,我也不确定——」

  「你总会回家睡觉,不如我们约你睡前一个小时的时间。」

  太强人所难了吧!开什么玩笑!

  「可是——」

  「纪小姐,虽然这是你个人的下班时间,但是罪犯可没有下班时间,为了社会治安及人民福祉牺牲个人小我,难道不是一位警员应尽的责任?」

  她一愣,突然觉得这人说话的语气、高傲的态度,以及脸不红气不喘地强迫人的气势,都跟某人好像喔,像谁呢……对了,威尔局长!

  卫少青简直是威尔局长的东方版。

  偏偏他说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正中她的死穴,只要牵涉到正义,她都无法拒绝,还会该死地哑口无言。

  「说得好,连我听了都很感动,你不该拒绝。」

  第三者突然冒出来,让两人当场错愕,一致瞪向夹在他们中间的男子。

  纪程程张大眼,呆呆地瞪着这个神不知鬼不觉冒出来的沈毅对她说教:「人家不辞辛劳为民除害,又说得这么明白,社会安定人人有责,你如果拒绝就太没良心了。」

  他一边严正劝说,一只手很理所当然地搭着人家菁英份子的肩膀,好似跟卫少青很熟,完全忽视人家脸上「高贵不可侵犯」的不悦表情。

  「这位是?」他看向纪程程。

  她不好意思地回答:「他是我朋友。」

  「男朋友,她待会儿约会的对象。」沈毅补充道。

  纪程程回他一个「厚脸皮」的白眼,但又不能否认,因为自己已经答应他了,也就任由他说去。

  「我跟你很熟吗?」卫少青话中有话地提醒他擅自搭在肩膀上的手。

  「跟我女朋友很熟的人,都是我的好朋友。」

  「我跟她并不熟。」

  「不熟?」沈毅面带微笑的脸倏地转为冷酷,放开他,改而将程程揽入怀里,与他画地为界。「既然不熟,为什么缠住我的女人?」

  凛冽的神情,就像结了一层寒霜,连周围的空气都瞬间凝结,天地为之变色,让人骇得直打哆嗉。

  这辈子见识过不少牛鬼蛇神的卫少青,在接收到对方的目光后,也不免为之震撼。

  那并非杀气,却比杀气更教人胆寒,那双褐色的眼眸仿佛具有魔性,直穿透人心,令他完全无法反应。

  纪程程因为被沈毅搂在怀里,所以没看见他的表情,只奇怪长官怎么脸色突然苍白起来?

  卫少青这一生只有别人畏惧他的分,当然不会接受自己被对方震慑住的事实,更不会承认自己其实背脊正没来由地发凉。

  为免露馅,他改变了主意。

  「既然你有约就没办法了,下次吧,等我有空的时候。」说完转身就走。

  纪程程几乎以为自己眼花了,她发誓自己没看错,卫少青走得很匆忙,并且有落荒而逃的嫌疑,刚才那一身唯我独尊的气势不见了,临走前说的话反倒像是被打跑的落水狗,逃跑前还要吠个几声挽回点颜面。

  就她所了解,卫少青警官可不曾这般失常过,很可疑!

  她抬起头看向那张俊美得太过火的脸庞,毋需昭告,已经有一票路人的视线全集中在沈毅脸上,而他的目光,则在她身上。

  「还好我赶过来,不然那家伙还要缠你到哪时候,下次不会便宜那六个登徒子。」

  六个?

  「你都看到了?」不会吧,她跟他约在两条街以外的超市前耶,这么远怎么可能看得清楚?

  「就是看到了才赶过来。」

  她见鬼地瞪他。「你是千里眼吗?」视力这么好!

  「我两眼都是三点零。」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她瞠目结舌,下巴差点没脱臼。三点零!那不等于是超视力!正常人眼力达到二点零已经不容易了,他竟然有三点零!

  相较之下,她这个近视五百多度的四眼田鸡,没有眼镜就什么事都做不了,现在鼻梁可以这么轻松,还得感谢科技进步,发明了隐形眼镜呢!

  在自然界中,视力最好的是老鹰,据说是五点零,即使翱翔在天空中,依然可以清楚地观测到地上的动静,所以才能准确无误地猎捕野兔。

  若说沈毅是鹰,她岂不成了兔子?

  「瞪我干么?」他一脸莫名地问,奇怪她为何指责的看着他。

  「怪了,同样都是靠电脑吃饭的人,为什么你没近视,我却得靠眼镜重见光明?」

  他耸耸肩。「没研究。」

  「你这种视力很让人嫉妒耶,知不知道?」

  这口气听起来有点像是借题发挥,不知道她为什么赌气?

  他忽尔眉头一扬,恍然大悟地搂着她。「我知道了。」

  这会儿换她莫名其妙。「知道什么?」

  「你大姨妈来了对不对?」

  她杏眼圆瞪,听听这是什么鬼话,竟敢在第一天约会就给她说出如此失礼又欠扁的话。

  「如果阁下想追我,建议你最好先去修爱情学分,听听别的男人在跟女人约会时,都说些什么话!」她转开脸,没想到自己真的在生闷气,若是换了别人,依她一贯的作风,根本毫不介意。

  对他,始终无法心平气和,果然,自己还是挺在意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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