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阿昱的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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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页

 

  夏昱人蹙一下眉,耳边响起小墨的话──动之以情──将他的心绪再度沉淀。

  “我没有要威胁你,如果给你这样的错觉,我道歉。说那些话,只是诚挚地希望你能同警力合作,因为就目前调查所得,你是唯一可以解开她死亡之谜的人。”

  Emily有些意外地回头看他,颤声问:“你说,她已经死了?”

  “没错,她死了有两年了,就像俗话说的,骨头都可以拿来打鼓了。”

  夏昱人发誓,他确买看到Emily在他说最后一句话时,身子抖了下。也许小墨的方法有用。他微笑忖道。

  Emily深吸一口气。“她死了两年,可是两年前,我人根本不在台湾,你凭什么说我有跟她有关?”

  夏昱人没有说明当时她人正在台湾旅游,只深深凝视她,看得她心慌慌。

  “你们长得很像。”

  “吓!”Emily反射性地抬手坞住双颊,然后在他探测的目光下,不情愿放手。“……长得像又如何?我是大众脸啊,跟谁像也没什么大不了。”她大声说。

  “我不会说你有大众脸,你长得太漂亮了。”

  Emily瞪著他,警戒而防备。

  夏昱人立在窗前光影里,仰头望出去,窗外云丝淡淡,日光灿灿。

  “死亡的人,我们称她埃弗伊女士,我猜埃弗伊该是她娘家原姓。”

  答对了。Emily无声道。

  “资料上说,她自从二十八年前随老公来台后就不曾离境过。她在医院病逝,死因也无可疑。至於她个人,我不知道你注意到没?她天生是个美人胚子,”夏昱人拿埃弗伊女士的照片交到Emily手里,“特殊的发色,大而深遂的眼睁,嫩白的皮肤。虽然这张是她年老时的照片,但还是看得出她年轻时的美丽影子。”

  Emily撇开头,不表意见。

  夏昱人续道:“而你,你身材有与她相似的影子,你自己难道没发现吗?”

  “我说过,人有相似。”

  还要嘴硬就是?好啊,奉陪。他暗忖。

  “与埃弗伊女士比邻二十年的老太太说,埃弗伊女士身体很好,对她的死她感到十分意外,她不该那么早死。她表示。”

  Emily还是不说话,紧咬著唇,手里的照片被捏得变型,早不见什么美丽影子。

  “她还说,做了二十年邻居,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埃弗伊女士痛哭,是在十四年前。”

  她慢慢抬头看他。

  “她在自家大门前抱著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女孩痛哭失声。老太太不认得那个小女孩,之后也未曾再见过。唯一记得的是,那个小女孩脖子上挂著一条半月型项练,亮晶晶,明灿灿。”

  “真亏她还记得。”Emily笑出声来。

  夏昱人看著,有丝恍然。笑,这类苦笑地也常在小墨脸上看到。原来,她们都不想笑的,只是情绪太重,非得显现,只除了笑,她们没有别的表现法。小墨也曾勉强自己微笑?为什么呢?

  她轻声道:“那条项练是埃弗伊家的传家项练,也是我名字的由来,我叫雪月。”

  “你?”夏昱人只发出一个音,就瞧见她伸手去垃衣领下那条项练,把项练拿到他面前。他看得真切,那条项练是亮晶晶的黄金与明灿灿的白玉所组成,花型黄金造形唯美,中箝著雪白般的白玉,巧夺天工。

  “Emily小姐,你主动出示这条项练,要知道,它可以作为呈堂证据喔。”

  “我知道,既然我拿出它来,就会把所有的一切全告诉你。”她吐出一口气,“夏瞥官,我必须承认,你真的很厉害,懂得说话的技巧,懂得掌握人心的弱点。”

  夏昱人微微地笑。说起来,他该感谢小墨呢。

  “你猜的半点不错,她的确是我妈妈。”她边说边抚平照片上的皱褶,“我出生没多久,她就把我送给别人。直到我八岁那年,才知道原来她是我母亲。”

  夏昱人摇头轻叹,“没有母亲会不爱自己的孩子,她会把你送给别人,应该有她不得已的苦衷。”

  “不必替她狡辩。”Emily绝然道:“事实证明,她爱安德森博士胜於爱我!”

  “安德森博士?!”他又惊又疑。

  “没错,梅登就是安德森。我可以证明这一点。”

  他就是连续五起杀人案的凶手!夏昱人眯起眼睛。

  “我希望,你可以把事件经过交代得更清楚些。”

  Emily低著头,看著胸前的项练、手上的照片和白磁地砖上反映的自己。

  “母亲和安德森是如何认识的?我不清楚。自我有记忆以来,他们就为安德森的梦想而做努力。”

  “安德森的梦想?”夏昱人怪道。

  “他希望可以成为世界名人,受人景仰。”她嗤道。

  “喔,就是像布希总统或李登辉。”

  她摇头。“是更伟大的人,像耶稣基督之类。”

  “哦。”

  “他们试过各种方法。安德森教过书、做过密医,可是得到的成效都不太大。最后,母亲建议安德森索性成立教派,自己当头。”

  “安德森於是成立神圣教会,那是五年前的事。”他回忆道。

  “没错,母亲出钱给他成立教会,还拚命游说人加入。”

  “就我所知,神圣教会几乎成了有钱人的俱乐部。”他质疑。

  “那是意外。因为母亲属於上流社会的人,找的多半是她认识的人,久而久之,神圣教会就变成只有有钱人才加入的教会。”

  “原来如此。”夏昱人恍然大悟。

  “可是安德森并不以此为满足。”Emily忿恨地回忆,只要想到那段日子,她就好恨!“他酷爱受人景仰、奉若神明的快感,既然成立神圣教会,他希望神圣教会能像基督教、回教般拥有上千、上万的信众,风行全世界,发扬光大。为此目的,他需要大量、充足、源源不断的资金。可怜的母亲为了他,从现金、股票、房产到埃弗伊家传承的名贵古董,一一变卖了。”

  走到变卖的地步,可见得情势之严重。夏昱人摇一下头。女人的爱情,真像扑火的飞蛾,壮烈却无悔。

  “那段日子,不,该说从成立神圣教会起,安德森便花钱如流水,从未间断过。他总向母亲抱怨,金钱不够不够不够!可怜的母亲,被迫四处向人伸手借钱,到最后告贷无门。她花容失色,全然不见往日优雅风采。”

  扑火的飞蛾会燃烧自身来照亮她的情人,勇往直前的态度全然不计后果,更不会去考虑这样的付出值得否?夏昱人再次感叹,但他没有说话。这类心甘情愿的情事,他管不著,也无从管。

  “就在神圣教会成立后第三年,母亲终於想到办法,一个一劳永逸的法子。”

  神圣教会成立的第三年,就是埃弗伊女士身亡的同年。夏昱人专注地凝视她,他有预感,故事将告一段落了。

  “我的母亲如果没有死,这个月才刚刚满五十岁。那个老太太没有说错,她的确太早死了。”Emily失神似地喃喃低语:“她曾为自己投保一份巨额保险,大概在十年前。本来受益人是我,在她死亡前一个月,受益人突然换成她自己,她同时立下遗嘱,死后遗产全数捐给神圣教会。”

  天!夏昱人无声喊。

  “她是安心去死的!”Emily哑声嚷,紧握著拳,手里的半月项练划破手心,“她知道自己有病,故意不服药,她故意自杀,她是为安德森而自杀的!”她叫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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