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件事在做之前,没有人能预测结果会如何,不论是成、是败,只要用心努力过就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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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家经营的高级餐厅遍及全省,高达三十多家,而且还在持续增加当中,身为董事长的宿扬不在,视察的责任便落在宿夜身上了。
餐厅光是大台北地区便有八家,稍早,他便已先行去视察过了。
原本他还在思索他要南下到各家餐厅去视察的这段时间里,他该找什么人来照顾斐邂比较妥当,凑巧遇上了她一连近十天的春假,他理所当然地就带她同行了,顺便也四处走走。
第一天,他们住宿在清境农场旁的香格里拉空中花园。
昨儿夜里,他们坐在阳台上啜饮着香醇的卡布奇诺,享受难得的优闲,耗到很晚才就寝。
而今儿个一大早,斐邂便醒了,也许是因为兴奋吧!她硬是把宿夜挖了起来,要他陪她到清境有名的景点之一——思源地散步。
清晨漫步其间,茵翠的池面上飘着淡淡的雾影,高广的天空下,成片浓绿荫深的大树高耸入云,微风幽幽迥旋,仿佛有绿色的小仙子在林梢间昵喃低语,浓郁的芬多精漫泗在空气中,在每一次深呼吸的吐纳间,让人心神清爽,隔宿的浊气尽消。
也因景色怡人,颇具北欧风光之美,所以思源地素有“台湾小瑞士”、“雾上桃源”的美名,于今易名为“清境小瑞士花园”。
里面除了保有原来的地理样貌、美丽林相及湛绿池水外,还规划了挪威森林广场、主题花圃、赏枫区、落雨松步道、欧式喷泉花园,并设置餐饮及纪念品贩卖部,累了还可以在露天咖啡广场上小憩。
宿夜依旧戴了帽子和墨镜掩去他大半的脸,漫步在斐邂身后。
年轻真好!看着她充满活力和朝气地在前头东跑西走,他不禁摇摇头有感而发。
这儿既名为花园,当然以花为主题,时常会有不同主题的花卉展,此际整个园区包围在郁金香的艳色俪影之中,万紫千红漫园而开,绿野间一片锦绣,美不胜收。
她几乎要醉了,醉在花海里。
“不累吗?”他扬声问。
走在前头的斐邂闻声停下步伐,旋过身,“不会啊!夜,你走快点嘛!”
宿夜加快步伐跟上.来到她的身边,“我大了你九岁,你不能直呼我的名字,应该叫我二哥。”他探手捏了捏她的鼻子。
相处之后,他发觉她其实相当活泼热情,而且率真,会坚决反对娟姨再婚大概是因为害怕,害怕没有人会记得她死去的父亲,害怕母亲有了另一个新家庭之后,便不再重视她。
也难怪了,她才十八岁而已。若是这件事也发生在他十八岁的时候,他的反应大概也和她一样,搞不好还更激烈呢!所以,他相信只要好好地开导她,假以时日她便会把一切都想通的。
“叫名字比较亲切一点.也不会突显出大叔你的年纪。”斐邂戏谑地道。
“大叔?!”他先是惊诧,随即垮下脸,“我才二十七岁,还不到被叫大叔的年纪。”好歹他也还是年轻少女们的梦中情人。
“那我就叫你夜喽!”那是她早就决定了的。
两个人单独出游,虽然一半是为了公事,不过,她还是很高兴,感觉像是情侣一样。
第五章
转眼间,一个月就过去了。宿扬和许雅娟也已经结束为期一个月的澳洲之旅,于昨日返抵国门了。
既然娟姨已经回来了,他的责任也可以卸下了,该送她回家去。
这会儿斐邂正在收拾她的东西。
宿夜懒洋洋地倚着房门,漫不经心地看着她的一举一动,“你很聪明,要怎么做你自己决定。”
她的动作忽地停顿,侧着脸看向他,“如果我还是反对他们结婚呢?”
“总有一天你会赞成的。”他有把握。
她不懂他为何那般肯定,“我并不希望我母亲再婚。”
“这就表示你还不够成熟。”他淡淡地说出。
斐邂闻言立即想抗议,却被宿夜的一个手势给挡了下来。
他又道:“从以前到现在你和娟姨一直是相依为命,只有彼此,我可以体会你害怕母亲被抢走的心理,但是,你有没有想过,现在或许你可以陪伴在娟姨身边,可是,有一天你会长大,你会谈恋爱、结婚,另组一个属于你的家庭,到那时候有谁能陪伴娟姨?她只能孤孤单单地过完后半辈子。”
她没有办法反驳,像是突然丧失了语言能力。光是想像他所预期的未来景象,她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她曾看过电视上为独居老人所做的一系列专题报导,每一个的晚景都相当凄凉,让人忍不住为之鼻酸,她无法想像……
“如果你不认同我的话,现在可以反驳了。”他的话已经说完了。
她还是无言以对。
宿夜微微笑,等着。
她收回视线投注在身前才整理一半的衣物上,“我……要想一想。”
“当然。”他欣然同意,他相信她一定也会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幸福快乐。
稍后在送她回家的途中——
“我还可以去找你吗?”她不确定地问。
他不假思索地道;“当然可以,你就像是我的妹妹,可爱的妹妹。”
当哥哥的感觉还不错,虽然她这个妹妹老爱没大没小地直呼他的名字,不肯乖乖地叫他一声二哥,不过,总归是多了一个妹妹。
“我不要当你的妹妹。”她冲口而出。
宿夜错愕不已。她她不要当他的妹妹,为什么?
他受到了不小的打击,“你讨厌我吗?”回想这一个月以来的点点滴滴,他自认是一个相当称职的哥哥,为什么她会说出那样的话?
讨、厌、他?!怎么可能!斐邂一个劲儿地猛摇头,她好喜欢他的,从歌迷时的崇拜到认识后的心动,她喜欢他的程度日益加深,完全臣服在他的个人魅力之中,无法自拔。
但是,他本人却毫无所觉。对他而言,她只是一个小女孩,一个可能会成为妹妹的女孩,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宿夜被她的言行搞混了,“这是表示你并不讨厌我?”他意指她的摇头。
“我喜欢你。”她鼓不起勇气看着他。
以往,参加他的演唱会时,她可以在台下挥舞着萤光棒,声嘶力竭地喊着宿夜我爱你,而此刻却无法直视他说出喜欢,全是因为心境转换的缘故,身为歌迷时,她清楚地划分现实和幻想,因为偶像是公众人物,是属于大家的。认识私底下的宿夜后,她发现他更多不为人知的另一种面貌,虽然不若萤光幕前的酷、冷、神秘,有一点唠叨、急躁和早晨起床的低血压,却让他更像普通人一些,让人更想亲近他。
知道他擅于烹饪食物,手艺媲美五星级饭店大厨的人,除了亲人、朋友外,她大概是第一个尝到他手艺的人,她心中升起一股莫名的优越感,但是随即又被挫败取代——他只是把她当成妹妹而已。
他松了一口气,他是打算当一个好哥哥的,要是被妹妹讨厌的话,不就等于被判了死刑?幸好、幸好!“我也喜欢你啊!”他又把视线调回前方的路况上。
虽然他亲口说了喜欢,她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说的喜欢和她的意义不同。
但是一个光芒四射,俊逸倜傥的Superstar,她这样爱上他会不会太不自量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