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线胡乱扫呀瞥的,倏的,在一样东西上头停了下来,原本还意兴阑珊趴在桌上的斯湘,下一秒像是吃了眺跳糖似的,从古董桃木椅上跳了起来,一路奔向床头。
「不晓得那小孩喜不喜欢这玩意儿?」原本晦涩的眼睛,现在开始闪烁着希望之光,手下不住的摩挲着这陪她远渡重洋的留声机。
A Comme Amour的节奏再度响起,她喃喃自语,「宝贝呀宝贝,你可是我的幸运物,这趟英国之行还是拜你赏赐呢!不过,若想要长期的待下去,宝贝你可要多多争气,帮我一把呀!好歹不能丢了主子我的脸!」
「带我去吧,对小孩我可是最拿手的,只要有我荷米丝在,没有不逗得他哈哈大笑的,我可是个小魔女欸。」
说时迟那时快,斯湘已经背过身走向那张大床,荷米丝这才意识到,自己又说话说得入迷了,忘了斯湘是看不到她的,只好暗自决定,今晚到睡梦中刺激斯湘的心灵,让她明天别忘了带着留声机去跟丹尼斯见面。
翌日,生死存亡的第三天,斯湘果真抱着留声机三度走进丹尼斯的房间,这一次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静静的把留声机放在他的床头,摇转着曲把,让音乐缓缓流泄。
胸有成竹的荷米丝探出身子,冷不防的迎上一道澄澈的目光,当下一凛。不对,这小孩直愣愣的眼光,似乎是察觉她的存在。
基于试探,她在留声机四周游走漫跳,还朝丹尼斯龇牙咧嘴的扮鬼脸,只见他瞪着眼睛,一瞬也不瞬的追随着她的身影。
「不会吧,这孩子真的看得到我?」她连退数步,赶紧躲到留声机后头去。
丹尼斯没有说话,只是把好奇的眼睛紧紧锁在留声机上,久久不去。
最初的时候还只是一道黑影在他面前游移走动,他越聚精会神的瞅着,那黑影的模样益发清晰,见那像是个女孩的身影灵巧的跳跃飞扬着,丹尼斯双眼充满惊讶。
荷米丝赶紧施法阻止他可能脱口而出的话语,然后蹦跳的来到他的床上。
「嘘,别吭声,乖乖听我说,别告诉谁你曾经见到我,我们当朋友吧,倘若你说了,我就再也不出现在你面前,你会失去我这玩伴的。」她态度煞是认真。
接着她连扮了数个鬼脸,又翻着跟头,直到丹尼斯蠕动的嘴停止动作,她知道这孩子答应了与她的约定,虽然他脸上还是充满诧异震慑的神情。
斯湘看出留声机对他的吸引力,她侧头用英文轻问:「你喜欢吗?如果你喜欢,明天由你来转动它,好不好?」
丹尼斯圆滚滚的眼睛看着她,时间滴答滴答的过了许久,一度她以为自己又失败了,然而下一秒,他竟然勉强的点了头,然后整个人又缩进被窝。
她怔了半晌,随即开心又欣慰的抚着自己的胸口。
她的开心不是因为自己取得合约、赚得三倍的薪资,而是这个孩子已经有接纳的意愿,对她而言,这无疑是一种天大的动力。
怜爱的摸摸他的发,斯湘在他额上落下一吻,然后捧着留声机离开,荷米丝坐在留声机上,回头对着丹尼斯挥手,并竖起大拇指称赞他。
同一时间,城堡书房里的雅特兰伯爵把丹尼斯房里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总是带有讥讽味道的唇,破天荒的扯出一抹善意的笑,浅浅淡淡的,叫人几乎察觉不到。
当天晚餐的餐桌上,斯湘濒临窒息的又对着美食兴叹,不过嘴角却带着不同于前两天的开心笑容。
蓦地,蓝绒皮的合约书咚的落在她面前。
她诧异的抬起头,看着那个姿态摆得老高的伯爵。
「妳拿到这份合约了。」
「什么?」她不懂,关于她跟丹尼斯他什么也不知道,不是吗?
「什么是什么?妳赢了,不是吗?」他的下颚微微仰起。
「我赢了?!我赢了什么?」
「妳赢得了丹尼斯的信任,赢得合约了。」
赢了?这家伙竟然用输赢来评断这一切,斯湘很难接受这样市侩的说词,心直口快的她马上敛整神色,严肃的说:「我很讶异伯爵会用这样的字眼,孩子不是筹码,我没有输了或者赢了什么,伯爵也没有,而是丹尼斯为他自己赢了一个美好未来的开始。」她说得愤慨万千。
看着她略微激动的神态,雅特兰伯爵有了半响的沉默,不发一语的只是盯着她。
开完炮,斯湘发现冲动的她又把气氛搞得严肃了,暗自低斥,糟,她该不会把这家伙惹毛了吧?他会不会恼羞成怒,一脚把她踹出城堡?
真的过了很久,久到两旁的蜡烛不断的淌出烛泪花,凝固在烛台上,终于,雅特兰伯爵才扯出一抹冷笑,「我好象看到妳那么点专业素养了。」说话不忘损人。
什么跟什么!这个伯爵很卑劣欸,说句话还要把人损上一回才甘心,真是个小鼻子小眼睛的男人。
她佯装镇定的清清喉咙,「咳咳,我很好奇伯爵怎么评估我是不是顺利取得丹尼斯的信任?毕竟房间里,当时只有我跟丹尼斯两人而已。」
「很简单,看妳的表情就知道了。」
瞧,他又露出那高高在上的姿态,好象她问了什么蠢问题似的。
「我的表情?」她本能的摸摸自己的脸。
「没错,妳应该好好看看妳自己前两天的表情,一副毁家灭国的鬼样。」
说完,他轻蔑的扯着嘴角,然后十分神气的离开餐厅,留下头顶隐隐冒烟的斯湘。
什么毁家灭国,他自己才是亡国灭种啦--这该死的伯爵,总有一天,她要摘下他可恶的面具,狠狠的揍他个鼻青脸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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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雅特兰伯爵受到老伯爵夫人的影响,偏好文学,尤其是中国古代的诗词歌赋。在台湾,斯湘难得看到这些古人作品几回,可是来到盖兹,应老板要求每日得读诵一小时的中文书籍,是以她跟这些文人骚客的词文是越来越熟。
这晚,她先是念了一篇台湾当地的期刊报导,然后又拣选了一首白居易的长恨歌,一如往常的念了起来。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忽地,雅特兰伯爵面具下的眉隐隐皱起,扬手制止她的朗读,语重心长的说:「斯湘老师,我怎么觉得妳念起这些诗词一点情绪都没有?」
从她正式成为丹尼斯的家庭教师开始,城堡里上上下下的人都称她为斯湘老师,连伯爵也不例外。
「情绪?古人写诗念诗就跟聊天说话一样,清楚能懂就对啦!」挖哩勒,还挑剔的咧,她还要有什么情绪?若有,也只怕是饥饿吧!
自从雅特兰伯爵回来之后,她天天得勒着肚皮到餐厅吃晚餐,然后还要匆匆赶着一小时的朗读大会,别说该死的马甲勒得她没法儿把饭吃好,就连现在开嗓朗读都有气无力、口干舌燥好吗?
她实在越来越佩服那些旧时代的贵妇小姐了,即便中国有个缠小脚的陋习,不过欧美贵妇束胸的可怕,比起裹小脚也真是不遑多让,一样没人性。
天啊,她好想吃今天晚上没来得及吃完的熏鸡喔……眼前的中文字全成了一口一口的鸡块。
心醉神驰之际,一阵诡异的咕噜声响起,声音大得像蛙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