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是谁?!最近的我,常常在脑海里发出这样的疑问。
唉!能够不健忘吗?每天忙呀忙的,忙得像个陀螺了似的在压力下不停地转动著!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真的忘记自己是谁,忘记自己珍爱的事物,也不能再拥有一颗真诚的心、美丽的梦想,以及所有最原始的感动。
已经很久没有收到用手写名字的信了!在我们身处这样快节奏的都市中,信箱里常是塞满了可怕的广告信函,像是汽车公司的试车会宣传啦、量贩店的减价大拍卖啦,甚至还有一大堆新开幕的快餐店的简餐红茶兑换券……我常在想,有人真的会为了一杯红茶跑去吃一客快餐吗?
无论如何,我是非常讨厌这种垃圾信函的!要是平常,我一定会不假颜色地把那些用电脑列印著工整商名、地址的广告全部丢进垃圾筒。但是,我现在却没有像以往那么地生气,因为我手上正拿著一封真正的信。
信封上用钢笔写著“叶如茵小姐收”,俊逸的字迹让我的心情突然好了起来,我甚至还觉得这样用手写的笔迹似乎也让我的名字显得更美了,只是我实在不知道到底是谁会写信给我呢?现在还有人用钢笔写信的吗?看著寄信人全然陌生的地址,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迟迟不想把信拆开,不过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一大早的时间,我的脑筋常常是一片空白的,没有东西、也装不下什么东西。
“咦?谁的信啊?是寄给我的吗?”洪子茜问道。她正在吹头发,比我大两岁,现在是我的室友;我们都是市区里一家补习班的科任老师,她是教升高中的理化科权威,我则是教升高中英文的。
“喔,是写给我的。”我慢条斯理地回答著。
“那你怎么还不快些把信拆开?”洪子茜不解地看著我。
“我在想,到底是谁寄来的信?有谁会寄信给我呢?有什么事打电话不就好了吗?”我老实地告诉了她我的想法。
她乍听之下先是有些吃惊,按著马上又不禁噗吓一笑,笑我无聊。一起分享鸡毛蒜皮的小事,一直是我们这两个同住一室的单身女子的小小乐趣。
“无聊!快点把上课要用的东西整理整理吧!我今天的课可不少,如果要和我一起出门,就请你动作快一点!”她终于没好气地说。看起来她是不太想跟著我无谓的奇想一起起舞。
“哦!我很快就好啦!我的动作一向就很快的,你放心吧!”
忽地想到什么,洪子茜一个扁嘴,碎道:
“可恶的死猪排主任,今天竟排了我六节课!我看她八成是想把我活活给操死,然后再找一个年轻好用、便宜又听话的菜鸟来顶我的缺!”
“是很有可能哦!不过,依我看哪!你只会累垮,不会累死,在半死不活时,还能帮她赚到更多重考生的钱。进她那无底洞的荷包而已。”
虽然这么说,事实上,我们的老板,也就是洪子茜说的“死猪排”班主任,除了衣著方面没什么品味之外,人倒是不坏的。再说,她也是个老老实实的教育家,只是胖得太离谱了,外表完全没有学者该有的清高模样。不过,话说回来,人不可貌相不是吗?
“好啦!别说废话了,快打开信,看看到底是谁写的信吧?!”她靠近我,一脸的好奇。
她当然会好奇,因为她太了解我这个人了,也早摸清楚了我的底细--我是台中人,家境小康,在台北念书,在桃园工作,现在有一个条件不差的男朋友,梦想在三十岁前存够了钱,然后结婚,最好是能够移民到国外。
她也是把短程目标放在“多存点钱”的一个女孩,她的家庭环境我并不是太清楚,不过她的努力是很令我感佩的!虽然她嘴上一直在嚷著班主任排了那么多课给她,事实上我知道,花一样的时间,她还是宁愿多接一些课;宁愿多领一些钱,也不想留在家里。钱嘛,永远是不嫌多的!但是,我想那只是她对生活的一种态度吧?她是个好女孩,只是我虽然也爱钱,却仍然很好奇她干嘛要这么拼命赚钱?
我和洪子茜是同事。因为年龄相近,又在同一个环境里工作,个性上也还算差异不大,所以在两年前合租一层公寓,开始了同居生活。
在每天除了到补习班教课、也没什么其它的娱乐,只在下了班后回到住处一起看看电视的情况下,自然很快就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了。所以,当我收到了一封让我有点心神不宁的信时,她也只好跟著我可笑的情绪起舞;没办法,我和她本来就是两个无聊的女人嘛!
于是,我便在她面前打开了那封信!
天啊--不曾吧?竟然是范圣海?我的国中同学兼初恋情人!
“哎呀!被耍了!什么嘛,只是国中同学会的通知而已嘛!搞得我们两个像白痴一样,去!”
洪子茜当然不知道范圣海和我是什么关系,而信封里头也只是一张影印著同学会时间和地点的单子;她一向不喜欢交际,对这种国中同学会自然也是嗤之以鼻。
“国中同学会……这是我们第一次办国中同学会。”我喃喃地。看著范圣海的笔迹,心里好像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脑袋里马上就空白了起来……
真不敢相信,我竟然连他的笔迹也认不出来了吗?--我还记得国中时期的我,最珍贵的就是读他的信,范圣海总是把想对我说的话写在香香的信纸里,每次一打开他的信,闻著笔迹的香味,总让我觉得幸福又满足。
“喂!如茵啊!这个叫做范圣海的家伙是以前你们班上的干部吗?是班长?”洪子茜探头探脑地问我。
“不,我才是班长,他是体育股长,而且,我们也没有同班。”
“我说嘛!只有干部才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品学兼优的班长和健朗俊帅的体育股长在分发考卷的时候眉来眼去,哇哈哈……”洪子茜愈说愈得意好笑。好一会儿,她突然才听进我说的话似,又夸张地喊著:“咦?什么?你们并没有同班?既然你们不同班,他干嘛通知你去开什么同学会?”
我摇摇头,还没想到怎么答覆她。
范圣海竟主办了当年一班和五班的联合同学会,他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想要举办同学会呢?而我又该不该去参加呢?
“这倒是我第一次听到两班合办同学会。主办同学会真的是一件非常吃力不讨好的差事……而且啊,我最讨厌去参加同学会了!不就是一群人聚在一起吃吃喝喝的,然后就开始比较大家在毕业后谁的工作好、对象优、‘钱途’明亮吗?”她不以为然地说。
“我也是从来没有参加过什么同学会。”我苦笑地附和著她的论调;她说的其实也是事实。
“我想也是,而且,这位男士也真的很天才哦!居然把同学会的日期订在礼拜一,本来参加同学会这种事就已经是让人家觉得兴趣缺缺了,他老兄又不把时间安排在礼拜天或是假日,现在的社会,谁会有那个美国时间丢下工作去参加什么同学会啊?他真的是体育股长耶--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洪子茜愈说愈流畅。
“不过,我会去的,我想去参加这个同学会。”我说。
“什么?”
看著洪子茜张大了嘴巴,一副不可置信的吃惊模样,我心里直想发笑!她说的虽然都没错,但是,她不了解我和范圣海之间的关系,我和他是国中同校的多年交情,而且,他可是我的初恋呢!虽然最后没有结果,但是,我没有后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