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炎炎夏日,艳阳高挂。
一部鲜红色BMW急速行驶在不甚宽广的田野道路上。
在这个宁静淳朴的小乡村,它显得格外耀眼动人。
忽然,一阵紧急煞车声划破这个村庄的宁静。
一位年约四十多岁的妇人闻声,忙自立于稻田中央的房舍跑了出来,想探个究竟。
当她看见那部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令人炫目的高级轿车轮胎下,躺著一只血肉模糊的母鸡时,忍不住破口大骂:“要死了,开车没带眼睛出来是不是?”
搞什么东西嘛!坐在驾驶座上的季璇心里嘀咕了一句,跟著开门下车查看。
“你会不会开车呀?把我的母鸡辗成肉酱,你是怎么开车的?!”那位妇人一边向她走来,一边不住地骂著。
“是你的老母鸡突然从路边跑出来让我撞的,关我什么事!”季璇一脸霸气的顶回去。
那位妇人见她态度蛮横,不禁发火了。“你说的是什么话呀?分明是你开车没长眼睛,把我的母鸡辗成肉酱,还用这种态度跟我说话?”她气得暴跳如雷,扯开嗓子对季璇大吼著。
季璇头抬得老高,一点也没有怕她的意思。
“妈!发生什么事了?”
那名妇人家里又走出来一个人。
那声音低沉富磁性,一听便知道是位男孩子。
“阿奇,你快来看看,这个没教养的女孩开车撞死了我们家的母鸡,非但连一句道歉都没有,还一副凶巴巴像要吃人似的……”那妇人回头拉了儿子一把,要他一起加入这场战局。
季璇丝毫没有恐惧畏缩之意,仍然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哼!以为多个人我就会怕你了吗?光天化日之下,我就不信你们能把我怎样?!季璇自小娇生惯养,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
然而,当她斜眼瞄了那男孩一眼时,她的不屑和冷哼顿时僵在唇边。
是他!真的是他!那张不知在梦里出现过多少回的迷人脸孔,此刻竟真实的出现在她眼前。
她几乎无法相信,大太阳底下,自己该不会是在做白日梦吧?!“干嘛?吓得讲不出话来啦?”那妇人见她愣在那儿,不吭一声地,忍不住问她。
季璇的态度一下子做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这位太太,对不起!你那只鸡多少钱,我赔你好了。”她语调客气又温婉。
“怎么?看见我儿子来,怕了是不是?”那人见占了上风,愈发嚣张起来。
“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你那只鸡多少钱?我愿意赔给你,只要你说个价钱……”季璇捺著性子对她陪笑脸。
“妈,既然人家已经跟你道歉了,算了吧!”那男孩劝道。
“好吧!看在我儿子替你说情的份上,我可以不跟你计较,不过你得赔我五百元的损失。”那妇人趾高气扬地抬高下巴。
季璇二话不说,自白色裤装口袋里掏出一叠千元大钞,抽了一张递给她。“我赔你一千块吧!”
“不必!我不是贪得无厌的人,我说五百就五百,多一毛钱我都不要!”那妇人显然颇有个性与原则。
“好吧!不过我没有五百元的钞票,你找我好了。”季璇不敢再勉强她。
“阿奇,你身上有没有五百元?”那妇人掉头问她儿子。
“好像有……”那男孩自蓝色牛仔衬衫的口袋里掏出几张钞票,将其中那张五百元钞票递给他母亲。
妇人将那张五百元钞票递给季璇,并从季璇手里取过千元大钞,拉著她儿子掉头就走。“走吧!我们回去了。”
“请等一等!”季璇急急的叫住他们。
那妇人转过身来,不耐烦地问她:“你还有什么事?”
“对不起,可不可以麻烦你们帮我把这只鸡的尸体移开?”她怯怯的指了指躺在车轮边那只血淋淋的母鸡。
“我来帮你吧!”
那男孩走过来,一把抓起鸡尸,往路旁的稻田扔了过去。
“谢谢你……”季璇不胜感激地向他道谢。
“举手之劳,不必客气!”他微微一笑,转身偕同他母亲走向屋子。
季璇望著他离去的背影,强烈起伏的心久久无法平息。
五年多不见,他长高了许多,脸上的稚气褪去不少,取而代之的是几许成熟与稳重感。
季璇倚在车旁,痴痴的望著那座三合院式的房舍好半晌,才依依不舍的回到车上。
没想到五年前的匆匆一瞥,五年后的今天会再度碰面,实在太令她意外了。
说来好笑,季璇连那男孩叫什么名字、住在哪儿都不知道,却已经将他那张俊得迷死人的脸庞烙印在心版上,整整五年了……然而,爱在心中已生根,她却直到今天才得知他的名字──阿奇。
至于其他有关他的一切,季璇仍然一无所知。
※※※
“有人在家吗?”季璇站在一幢两层楼的洋房前大声喊著。
“谁呀?”来应门的是一个中年女子。
“阿姨!是我,我是璇璇……”声音细细柔柔的,季璇立刻认出来是她阿姨,因为那声音与她母亲如出一辙。
“璇璇!是你呀!快进来。”季明珠看见她非常开心。
季明珠是季璇的母亲季明娟的妹妹。她对姊姊这唯一的女儿一直疼爱有加。
“怎么有空来阿姨家?学校放假啦?”季明珠递给她一碗冰凉的粉圆。
“谢谢阿姨!”季璇接过粉圆,吞咽几口,一身的暑气消了大半。“我一星期前毕业了。”她一边嚼著脆脆的粉圆,一边对季明珠说。
“你不考大学吗?”
“不要!我不想念书了。”
“你父亲同意吗?”季明珠诧异的问。
“他当然不肯,可是我坚持自己的选择,谁也不能勉强我,包括他在内。”
季璇一向倔强又固执,连她那位有实无名的父亲都拿她没辙。
怎么说有实无名呢?因为她母亲是她父亲金屋藏娇的女人,她父亲另有正牌的妻儿。而她只是一名从母姓的私生女。
“璇璇,你父亲希望你念大学也是为你好,你何必拂逆他的好意呢?”季明珠婉言劝她。
“哼!我的事不用他管,他只要管好他家那个正牌的宝贝儿子就行了。”季璇不屑地说。
她一直很不能谅解她父亲已有家室,还来纠缠她母亲,使她成为一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女。
原本她也对自己母亲介入别人的家庭很不以为然,然而这一切已随著一年前,她母亲因胰脏去世而烟消云散。
不过,在她心里还是有些怨怼她父亲。
“璇璇,大人的事情,小孩子未必会懂的……”季明珠只能这样劝她。因为她明白姊姊明娟和季璇的父亲谷正杰是真心相爱的,只不过他们相逢得太晚了。
“阿姨,我已经十九岁了,你别老当我是小孩子嘛!”季璇噘著嘴抗议道。
“好,好,好,小大人,告诉阿姨,既然你不念书了,那你打算做什么?”
“我还没想到那么多,不过我决定在彰化住下来。”季璇侧著头想了想。
“你不回高雄了吗?”季明珠吓了一跳。
“我会偶尔回去看看,但我绝不再回高雄去住了。其实,早在一年前,妈妈刚去世时,我就想离开高雄,到这儿来住,只不过碍于尚有一年的高中学业未完成,才勉强留在那里多住了一年。”
“你这个傻女孩,放著热闹繁华的都市不住,偏偏喜欢到这穷乡僻壤来,阿姨真搞不懂你。”季明珠捏捏她微翘的鼻尖,无限爱怜的说。
“都市有什么好?交通混乱,空气肮脏,噪音喧嚷……哪里比得上这里的空气清新、鸟语花香、宁静淳朴呢!”季璇说得头头是道。不过她却没说出真正的原因。她是为了找寻五年前匆匆一瞥令她朝思暮想、梦回千百次的男孩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