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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页

 

  “金融风暴?亚洲?”

  “嗯!”

  绍书觉得好熟悉。她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这事件似的,尤其他的姓氏,史特拉汉斯基……啊!研翡好像提过!

  “绾书?”汤玛士轻拍她的肩。“你在想什么?”

  “啊!”她匆匆地掩饰道:“你的朋友是什么人啊?居然有潜水艇这种东西!”而他又是什么身分?交上这般豪富人士。

  “一个出色的企业家。”他一言带过。“虽然他把潜水艇送我,但是我隐居古堡,不见生人,自然用不上它。但又不知该送给谁,又不忍见它闲置,只好凿了这地道,平时用它来做交通工具。大材小用了,我明白。”

  听出他语里的落寞,绾书笑着揽住他。

  “我不这么觉得。”她轻快地告诉他:“如果你没留下这玩意,今天我哪能亲眼目睹?哇!我从没想过我能见到一艘货真价实的潜水艇!”

  汤玛士低头看她,湛蓝如海的眸子,闪动感激的光芒,他沙哑地开口:

  “见到还不够,坐上去那才刺激。”他弯身摆出恭迎的手势。“欢迎登上伯斯坦号。”

  她搂着“哥哥“,以最优雅的姿态登上潜艇,在狭小的座位上坐定,扭头惊讶地看到汤玛土把遥控器插入特制的钥匙孔,她轻起眉头。

  “遥控器也是潜水艇的钥匙?”

  “嗯。”他发动潜艇,边道:“本来当然不是,但我不喜欢钥匙,就把遥控器加上能开潜艇的功能。”

  “哦。”绾书听得心里一震。遥控器能打开堡内三道最重要的门,而他却毫不考虑给了自己。

  小艇以极快又平稳的速度前进,不到三分钟便抵达目的。

  难怪他会说是大材小用,绾书心道。

  等升起来,走出狭小的船舱,她却忍不住皱眉。

  “怎么搞的?我们就是从一个海里的山洞换到另一个嘛!”如果没有刚刚的三分钟,绾书会以为他们还在原地,因为这个山洞和之前那一个几乎一模一样。

  “别急。”汤玛士安抚她。“从刚刚到这里都还是日光室的甬道,你很快会看到真正的日光室。”

  “是吗?”她怀疑地偏着头。这么长的甬道?

  “不用怀疑,我们马上到了。”他拉她走上阶梯,另一手取出墨镜戴上。

  绾书发现这回是往上走,隐隐似乎还传来人车声,她好奇愈盛,沉默直往前走。到底了,汤玛士停下来,伸手往上推,绾书讶然发现,这就像在地窖里嘛!

  板子推开,汤玛士先爬上去。

  “来吧。”然后把绾书拉上来,“哥哥”也振翅飞起。

  绾书跨上坚实的地面,这才发觉原来处身之所是一幢房子,看出去竟就是攀牙湾岸城镇的街道,而且由窗户往外看,就可以看到她先前投宿的那家旅馆!

  这一连串的震惊与巧合,让绾书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咕!”看到窗外繁华景象,沉默许久的“哥哥”拍动翅膀,兴奋地绕室振飞。

  汤玛士把地这回复原状。“我们出去透透气吧!”

  “嗯。”绾书把“哥哥”招回身上,随他走上街。“这就是日光室?”她怀疑地问。

  他回头笑道:“不像吗?”

  绾书瞄瞄头顶的艳阳“是啦!日光,可是你怎么将大街说成室呢?”

  “地球都能称为‘村’了,街为何不能成‘市’。你要知道这个‘市’字,是市镇的市,不是室内的室。”

  “哦,日光市。”非常奇怪!他们竟把整个攀牙湾岸称为日光市。“你多久会来一次?”

  “一年不超过四次。”

  她张开嘴,一时无言,心里却掠过一抹愁绪。

  他有俊俏的外表、幽默的言辞,又拥有潜水艇这类高科技的产品,想来也很富有;像他这样的年轻公子哥,应该是二十一世纪的新宠,交游满天下,过着富裕而优闲的生活才是,可他却避居古堡,与世隔绝,把自己弄得阴阳怪气。

  唉!都是那身超能力,她到底应该怎么做呢……

  绾书郁闷地抬头看他,却惊艳得愣住了。

  汤玛士发现她停下脚步,疑惑地又走回来。

  “怎么?看到什么喜欢的吗?”

  “哇!”她赞叹:“老兄,你有没有仔细看清自己过?”

  汤玛士迟疑了一下。“有什么不对吗?”

  “有什么不对?”她夸张地叫:“你有足以当世界名模的外貌你知道吗?看看你自己,丰厚性感的唇,高挺的鹰勾鼻——”她伸手摘下他的墨镜。

  “浓密的眉,深邃如夜的双眼。”事实上,眼眸的颜色过深了,以近墨蓝色。她更凑上前看他。“你还有长得连女人都嫉妒的睫毛,和精致的肌肤。”她哼声,不满地推开他,顺势转了个身。“上帝真是不公平,男人居然长得比女人好看!”

  失去墨镜的庇护,汤玛士不安地左右看了看,却发现路上行人匆匆的脚步,注意到他的并不多。也许以往是他自己太小题大作了,他放心地呼出一口气。

  “你在嫉妒我?”他由后头俯身在她耳边问。

  绾书嘟高嘴,“不行吗?”

  汤玛土完尔一笑,揽着她的腰继续往前走。

  “其实,我的外貌是承袭我母亲的。”

  “你妈妈?”

  “很多人都说我长得像她。她是个很美、很温柔的女人,教养也很好。”

  “像个淑女?”

  “嗯。”汤玛士含笑颔首。

  “照你这么说……”她沉吟地问:“你母亲出身不凡喽?”

  “她姓洛维尔,那是英国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们是骁勇善战的一支战土,据说从不错过任何一场战役,”说起他的母亲,汤玛土没有压力,滔滔不绝:“他们也是令人称羡的家族,男的是英勇善战的勇士,女的是高贵美丽的淑女。”

  “上天实在厚此薄彼。”她嘀咕,然后问;“那你也是英国人喽?”

  “嗯,我有四分之三的英国血统。”

  “我可以理解。”她点头。

  “什么意思?”理解?

  “英国人都是有礼的绅士。”她睨他一眼。“你知道我们初见面时,你有多狂妄自大吗?那一定是进化未完全的结果。”

  “进化未完全?”汤玛士啼笑皆非。他还没隐居前,是上流社会的豪门巨富,出身世家,家世显赫,走到哪儿都有人必恭必敬,而这小妮子……

  “你在损我!”

  “谁教你长这么好看,我心理不平衡嘛!”她说,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哪里不对。

  “你喔!”汤玛士爱怜地摇头,伸手轻拧她的鼻尖。

  他们谈笑闲聊,边流览大街风景,不意有人叫住他们。

  “喂喂,那个带鹦鹉的小妞,等一等!”

  绾书蹩眉回头,看到一个老伯急速向他们走来。

  “你认识他吗?”绾书问汤玛土。

  汤玛土瞄瞄她肩上的“哥哥”。

  “他是在叫我?可是我不认识他啊!”

  他不回话,警戒地望着走到他们面前的老人。

  “小姐,请问你一下,你是观光客吗?”他用带腔的中文问,边往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

  “是。老伯你有什么事吗?”

  他不答,先将掏出的照片和她比对。

  “哎,真是你!”他端详后叫出声来:“小妞,你叫祈绾书对不对?”

  “你认识我?”绾书吃惊得和汤玛士对看一眼。

  “应该说认识你的朋友。这张照片你看一下。”

  绾书接过来,随即讶然道:

  “这是我和研翡出游的照片,只剩一张被她收在皮夹里。你认识研翡?”

  老人骄傲地呼出一口烟。“俺还当过她们两姐妹的老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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