堡内的灯光打开。绍书这才发现,堡里不是没有电灯,灯都嵌在墙里,现下打开,扫去黑暗,照得黑夜如白昼,远在岸上的人们都瞧得分明;原来这座私人岛有人在,而且常常传出笑语嘻闹声。
老管家和老婆婆也发现,接受爱情滋润后,小主人开朗了许多,情绪也更趋于平缓,不再动不动就拿石砖砸墙,古堡里常常看见情影一双和一只白鹦鹉,笑闹打趣,浓情蜜意。
这天,汤玛土又看着绾书和她的“哥哥”嘻闹。
“你看,我们可以这样玩嘱!”她兴奋嚷着,双手抓着“哥哥”的爪子,转着圈圈。
汤玛土含笑观望,随着他们转圈子愈大,他也步步退后。
“哇!好刺激!”
“咕!”
一人一鸟玩得高兴极了,浑不知躲避危险。绾书一圈转过一圈,脚步错落,突地踏中地块缺角,步履一阵踉跄——
“啊——”她弯身跌倒,手跟着松开:“哥哥”随着抛物线原理,飞将出去。
“绾书!”汤玛士一惊,飞快上前接住她,同时眸中篮光大炽,“哥哥”身形定在半空中。他问怀中人儿:“你没事吧?”
“没事。‘哥哥“呢?”
汤玛土收回能力,“哥哥”咕地一声,恢复自由的行动力,飞到横木架上停栖。
“谢谢你。”绾书笑语如花。“又救了它一回。”
“又?”
“哼!”她仰着俏鼻,神气地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上回‘哥哥“撞上椅背,差点撞断脖子,却在隔天就复原,这也是你的杰作吧?”她歪着头斜睨他。
汤玛士爱怜得轻拧她的鼻头。“聪明的佳人。”
“那当然,我可不是空有美貌的花瓶。”
他含笑微微摇头,伸手让“哥哥”换栖到他肩上,揽着她往起居室走去。
超居室已重新贴上壁纸、铺上地毯,从天花板垂至地板的长窗帘、优雅地衬托出英国爱德华式的宽大凸窗;米色窗帘再用沙发套的布料镶边,把整个起居室布置得温馨而富怀古情调。
每天下午,汤玛土都会和绾书在此消磨一段时光。老婆婆已事先摆上茶点。
“喂,你的超能力到底能做多少事啊?”绾书舒服地坐进沙发里,喝了一口茶后才问。
堡内各处都挂起专门让鹦鹉栖息的横杆,汤玛士把“哥哥”放在横架上,坐下来,然后才回答绾书的问题。
“我没算过,似乎真能随心所欲吧。”他耸一下肩。“因为自从过了二十五岁以后,我就能随自己的意思做任何事了。”
“能学小鸟飞吗?”她打趣问。
“别异想天开。”
“好嘛。”她想了想,正经地问:“你说二十五岁之后,那么你的能力是随年龄增长喽?”
“你是几岁发现自己拥有超能?”
“这……”他迟疑了一下,看着绾书写满兴致的小脸,暗暗叹息,只能回忆道:“可能是三岁。或是四岁吧?首先拥有的,是移动的能力。”
他看着窗外无垠的蓝天,眼神迷离,声音低沉:
“我记得那天下午,阳光很好,我坐在桌前玩火车,突然觉得口很渴,心想等会去拿杯饮料,结果一杯冰凉的水果茶就平空出现了,而在走廊里的叔叔却高喊他的茶不见了……”
“别说了,别说了!”绾书奔过来,紧紧地将他的头揽靠在胸前。
汤玛土拉下她的手,温柔看着她。“你不是很好奇吗?”
“不卜”她蹲下身,把头靠在他膝上。“明知道你有多讨厌这分能力,我却还一直逼你去回忆,我真该死!对不起,对不起……”
“不! "’汤玛士轻轻将她抱坐到他膝上,抬高她的下巴。“拥有你,我再无任何怨恨。”吻住她的唇。
绾书用双手环住他的脖子,甜蜜地接受他的亲吻。
谁说超能力者不好?至少他的吻技高超……她忖道。然后汤玛土将舌头探人她嘴里,她意乱情迷,无力再想了。
他们探索彼此,打得火热,“哥哥”在一旁兴高采烈地叫:
“咕!羞羞脸!羞羞脸!”
汤玛士叹着气停下来,把置在她胸前的手转而环住她腰身,将气喘不休的她抱在怀里。
“怎么搞的?”他失笑地问:“你什么都教它啊?”
她吐吐舌。
“之前它陪我看西洋片,每次看到演员间的亲热镜头,它就直喊羞羞脸,然后切换掉频道,我不知道它会——”她转向“哥哥”,扮个鬼脸:“臭‘哥哥’!”
“聪明的‘哥哥“!”它拍动翅膀。“傻绾书!
汤玛土哈哈大笑。“鹦鹉的确是最擅模仿的动物,看来我们有个小偷窥者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绾书闷闷地瞪了“哥哥”一眼。
“嘿!女孩,我没有取笑你的意思。”
“哦?
“我只是觉得你们很可爱。”他揽住她来又亲又吻。“谢谢你们给我带来这么多欢笑。”
他吻她的唇、鼻、额头、脸颊、耳朵……吻得绾书娇笑出声。
“好了,好了啦。”她推开他。“你弄得人家好痒。”
汤玛士揽着她紧贴胸膛。“那你不气了?”
“我本来就没有生气。”
“那好。”他放心地靠回椅背。“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养这种大形的玄凤鹦鹉吗?”
“啊!”她惊得坐直身子。“你知道"哥哥"的品种?”
他点着她的鼻尖。“它叫白凤头鹦鹉对吧?”
“对!”她重重点头。
“还有一种外形和它满相似的,叫小葵花凤头鹦鹉,是吧?”
“哇!你怎么会知道的?”她惊喜抱住他。
“我一直找不到人……我是说,你是个赏鸟专家吗?”
“专家谈不上。”他亲呢地用鼻尖去碰她的。“我只是有点兴趣。”
这么近距离的谈话,彼此的唇相距只几公分,气息交融,这比直接亲吻更具诱惑,绾书不自在地撇开头。
“那你都研究些什么?”
汤玛士轻笑。“多半是濒临绝种的鸟类。”他伸出舌头,沿着她耳缘轻触。
绾书一缩再缩。“濒临绝种?”
“像圣文森特亚马逊鹦哥、南美雀或其他的稀有品种,如长耳朵猫头鹰……你的好美,尝起来好甜!
“噢!”她终于受不了诱惑,转过头与他唇舌交缠。“你实在好坏,又色!
“是吗?”
他们紧贴在一起,水乳交融,中间夹着“哥哥”响亮的叫声:
“羞羞脸!
至于那个饲养鹦鹉的话题,呃,恐怕得花点时间才能再谈它了。
“就是这样,‘哥哥“就变成我的了。”
“用你的第一份薪水买的?”
“嗯。”
“你的那份薪水有多少?”
“一万八千块的台币。”
“买一只刚孵出来的雏鸟?”
“太贵了对不对?”绾书嘟着嘴说:“可是没办法,我好喜欢"哥哥"喔!在老板家的人工孵卵器,我亲眼看着它从一颗蛋变成一只鸟,虽然那时它好丑,但是我真的好感动,觉得生命好神奇,所以当场我就要求老板将它让给我,我要亲眼看它长大。”
“对于自己真心喜爱的东西,花多少钱去买都该是值得的。”汤玛土发表意见,顺便安慰她。
“嗯,我也这样想,所以我从不后悔买下‘哥哥”“你从雏鸟开始养起,那照顾幼雏的一切工作,你都自己来吗?”
“对。嘿!”她坐在他怀里,手指点着他的鼻头问:“换我来考考你,养一只刚出生的小鸟该做什么?”
汤玛士漾开一抹笑,状似思索:
“嗯……我得想想,总少不了人工喂养吧,而且必需是在鸟出生四小时之后,一开始是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