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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他沉迷在自己这份不解之时,办公室的房门未经许可的便被推开,一个银铃似的声音娇腻腻的唤著:“亚伦!”

  关亚伦不高兴自己的思绪被打断,待他看到来访的“不速之客”后,不禁皱起了眉头。

  朱蝶衣很清楚他的表情暗示著什么,但女人家的小心眼使她猜忌,他的不高兴是因为让她撞见了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虽然室内的他们并没有做出什么事,但她看到两颗头靠得那么近,还是有股忍不住的妒火从心中燃烧。

  一股新产生的敌意,让她不由得打量起眼前的女人。朱蝶衣向来自信她的美丽,但眼前的陌生女人浑身散发出来的气质,却令她感到一种威胁,因此她决定让那女人知道她和亚伦的关系。

  “亚伦。”

  朱蝶衣又唤了一声,走过来坐在他椅子的扶手上,然后将大半个身子偎在他的肩上,再用著可以捏的出水的声音说:“你接了广告公司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也许我能帮得上忙呀!”

  关亚伦似乎并不怎么喜欢承受这突如其来的重量,丁柔逸注意到他极为巧妙的移开了他的手,同时也不使那女人重心不稳的跌下,接著说:“不必了,有这位丁小姐帮我就行了。”

  朱蝶衣快速的瞥了她一眼,虽是极为短暂的时间,丁柔逸还是感觉到了她眼里蕴藏的敌意。

  这女人,倒是个多心又多刺的玫瑰,丁柔逸在心中想著。

  虽然她没有抢了她的男人,但也没必要站在这里忍受著评头论足的眼光,她礼貌的欠了欠身,对著关亚伦说:“没什么事的话,我先出去了。”

  “不,你留下。”关亚伦说完,便转身向朱蝶衣说:“我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你先回去吧!”

  “我不要。”朱蝶衣不依的说著,待看到关亚伦逐渐变了的脸色,才又撒娇的说:“我不吵你谈公事,你让我留在这儿,好不好、好不好嘛?”

  关亚伦显然不吃这一套,他失去耐性的对朱蝶衣说:“我谈公事时不喜欢有外人在场,你还是先走吧!”

  一句“外人”让朱蝶衣更加愤怒,他竟把她画分在外人的界线上,亏她已经跟他走了两年,两年的时间竟然仍只是个外人!

  换做是别的男人,奉承她都来不及了,哪还需要她这般轻声软语的好言相待呢?

  为了不使自己在“外人”面前降低自己的姿态,她佯装伤心的挤出了几滴泪,说:“我好心的来看你,你还对我这么凶?你实在太残忍了!”呜咽著说完,就转身小跑步走了。

  关亚伦仍是皱著眉,却丝毫没有要追上去的意思。当他面向丁柔逸时,才放松了脸上紧绷的线条。

  “对不起。”他歉然的说。

  “对我?为什么?”她却不解的问,被气跑的人又不是她。

  “你第一天上班就让你看到一场闹剧,真不好意思。”他真的不明白自己何时变得如此谦恭有礼。

  丁柔逸耸耸肩,并不以为意的说:“男女朋友之间吵吵架,也是很平常的事呵!”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关亚伦立即冲口而出的说。

  这句话,说得连他自己都感觉讶异。朱蝶衣真的不算是他的女朋友吗?在相处的两年里,她陪著他参加过无数次的宴会,她的美丽也令他比其他男人都来得得意;商场上,每个人都认定他们是一对才子佳人;而他,似乎也就这么顺了大家的意,无可无不可的,当她是陪他参加应酬的唯一对象。

  但是今天,他想都没想到的,就冲口说出了这句话,似乎恼怒著丁柔逸丝毫不在意的态度,不过,她又凭什么要在意他?他们认识的时间还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对她而言,他不过是克华的朋友,是她短期的新上司,如此而已。

  该死的,她又再一次的让他失了方寸。

  “算了、算了。你先出去吧,有事我再叫你。”他挥了挥手,不耐烦的说。

  丁柔逸对他阴晴不定的态度感到生气,却不愿和他计较。人都是有情绪的,她只当他是和女朋友吵了架,便二话不说的走了出去。

  “丁小姐。”他却在她即将跨出门的一刹那,唤住了她。

  “什么事?”她回了身,平淡的问。

  “晚上有空吗?”

  “没有。”她回答得很直接。

  “为什么?”他却反问得很突兀。

  “我想,在私事方面不需要向你报备吧?”她转过身,又走了。

  关亚伦望著她的背影发怔,桌上的文件,竟是一个字也看不下去了。

  ※※※

  晚上八点,“猫眼”酒吧里依旧是人声鼎沸,生意好得不得了。

  丁柔逸坐在钢琴前,手中翻阅著客人所写的点歌单。许多时下流行的歌曲,一唱再唱,她都快唱腻了。为了工作,她仍是得应付客人的需求。

  调了调麦克风的高度,试了试音之后,她先选了一首自己蛮喜欢的歌曲,中国风味浓烈的音符,从她的指缝间缓缓流出。

  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凄清长夜谁来拭泪满腮是贪点儿依赖贪一点爱旧缘该了难了换满心哀人言汇成愁海辛酸难挨天给的苦给的灾都不怪千不该万不该芳华怕孤单……这是一部电影的主题曲,歌词的意境表达出人言可畏的悲哀,她喜欢的是歌名“葬心”二字,那种绝望的无力感,曾经是她心情的最佳写照。

  两个小时里,她的歌声带悲、带喜、含柔、含怨的滑过了每个人的心中,然后才算结束了她一天的工作。

  “小逸。”背后有人轻轻拍她的肩。

  “默涛!你怎么来了?”

  葛默涛,曾是她家未曾潦倒之时的邻居,亦是和她从小玩到大的伴侣,和她有著青梅竹马的情谊。

  “想你呀,就来看你了。”富家公子哥儿的气息,仍使他带点儿玩世不恭的态度。

  “别说得那么好听,我不会相信的。是不是又和女朋友吵架了?”她一边取笑著他,一边整理著东西。

  “我那些女朋友,没一个比得上你的,就会每天疑神疑鬼、争风吃醋的给我添麻烦。”葛默涛皱著眉头说完,又对她嘻皮笑脸的说:“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肯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呢?”

  这样的话,听了已经不下百次。丁柔逸只当他是耍嘴皮子、开开玩笑罢了,从来不曾将它放在心上。

  葛默涛和她一样,没有其他的手足,从小到大,他就习惯以保护者的姿态,站在她与外界的中间。

  她仍记得,葛家的两位长辈还玩笑似的说过要她将来做葛家的儿媳妇,年幼的她不知道什么是媳妇,只知道默涛就像个大哥似的保护著她,而她也总是放心的跟著他,理所当然的过了相互扶持的童年。

  脱离了青涩的岁月之后,默涛对她的保护更是不遗余力了,直到他考上外县市的大学,她才开始有了自己的天空。

  而等到她家出事之后,葛默涛竟成了唯一仍与她保持联络的人。

  “这样的福气还是留给别人吧!”她仍是惯常的回答他这么一句。

  “没关系,我有得是时间等你。上车吧,我送你回家。”

  兄长式的关怀,她是不会拒绝的。

  坐上了那辆熟悉的宾士车,丁柔逸便取笑他说:“如果你对你的女朋友也像你对这部车一样专情,你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抱怨了。”

  “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始终没换过车?”葛默涛侧过头问她。

  她摇头,心却想著这车买来也只不过三、四年,或许还没这必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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