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不投降?"
"我投降!投降!"十三岁的小鬼还不算是男人,降就降吧!投降丢脸事小,重要的是她正踩着他的背骨,感觉快要断了,真痛呀!痛尚可忍,那她一个不察,踩断他的龙骨,一辈子瘫痪才真正恐怖。
"叫我什么?"
"大姐、老大、皇上!"什么都好,只要她移开尊脚,让他不会从此变成残废,叫他鳖三他都认了。
"谁是必区?"
"……"
"说!"她大喝一声,用鞋子的脚跟用力往下转。
"痛、我痛!"男孩大声哀号。"我,我是……"
"是什么?"她又转了一下。
"必、必区!"呜……叫他鳖三还不行,还要当必区,真怨。
"原来你是必区啊?真是很少看见男生当必区地呀!"她满意地将脚移开。"你家没钱吃饭吗?还未成年就学人家当必区啊?有够堕落的。"
"老大教训的是。"男孩犹如战败的狗一般狼狈,趴在地上一时爬不起来,只有不断地喘着气,全身骨头像被拆了似的痛得要命。
"唏,成王败寇原来你有听过?算你识时务。"她点点头。"以后你不当大哥,换我来当老大,你的一班兄弟都要听命于我,献吃纳贡,早晚八顿,可别忘了!"
八顿?她猪啊?猪都没那么会吃!
那两个隔山观虎斗的小卒仔暗地咋舌。
可是她把老大打败了!
小卒仔心底的第二个念头很精确地明辨是非──老大可是七年级一匹狼,是最强的孩子王!
他们住的别墅区,最近都加了铁丝网,因为怕黑人暴动、抢劫他们,爸爸妈妈说黑人是很凶残的,尤其是非洲的黑人,他们拜巫毒教、命令僵尸做事,徒手打死老虎,还会吃人肉割头皮、拿剩下的头壳当酒杯。
李娃儿虽然是东方人──可是这一点他们现在也不敢确定了。
原本以为她只是皮肤比较黑,但实质是个弱小女子,所以他们才敢欺负她、嘲笑她,可是她把老大踩在脚底下,还发出好尖锐恐怖的笑声,让他们一瞬间想起所有关于黑人的恐怖传闻!
"老大!"他们立刻齐声同喊。比起宝贵的生命,不过是一天八顿,算得了什么?老大虽是一匹狼,但李娃儿能徒手杀狼,相比之下,聪明的人该选择哪一边昭然若揭,他们是良禽,当然会择木而栖。
"很好。"她满意地点头。"注意了,现在排成一列,向右看齐!报数!"
男孩帮鱼贯排好,听话地报数:"一、二、三──"
"才三个人啊?亏你们还敢自称天下第一大帮,太令人不齿了!"她很不满地批评。
"回禀老大,我们还有一个成员,但是他今天不在。"
"谁啊?"
"薄晴人啊。"
"薄晴人?"她的脸轰地一红,但是没有人看得出来。"骗鬼!他怎么会是你们组织里的人?"
"老大!他的确是我们组织里的人,小的们骗天骗地也绝不敢欺骗你。"小喽罗忠心地告诉她,正所谓爹亲娘亲,没有毛主席亲!虽然他们年纪小小,也不是出生在红卫兵当权的年代,但是他们心目中,组织的力量依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等见到薄晴人,你再盘问他就知道我们没有说谎。"
"对喔,我已经是如此尊贵的老大了,量你们也不敢放肆骗我,反正我非查个水落石出不可!好,我现在正式将你们编入组织中第二○○三号、二○○四号、二○○五号。"
"老大,我们组织没有那么多人啊?"其中一个男孩小声提出疑问。
"你懂什么?壮大组织的第一步就是要先壮大声势,假装组织很大,一直到真的很大为止,你懂不懂?"她瞪发问的人。"第二步要制定明确法典,本组织的宗旨就是一切以我为尊,至于细节我回家想先,等想好再告诉你们。"
"喔。"男孩帮心底颇不以为然,女生真麻烦!所谓帮派组织就是要逞凶斗狠,以欺负天下善良百姓为己任,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对于所有道德规范一概不甩,视风俗民情于无物,就这么简单,还定什么法典条律呀?
"老大,既然我们声势如此庞大,是否要另取一个响叮当的名字?"
"二○○四号你这个提议很好!之前叫什么男孩帮,简直蠢到不行。"
"谢谢老大夸奖。"二○○四号的提议被主席夸奖,一时喜不自胜。
"这样吧,你们每一个人提出一个名字,我再从中挑选一个最合适的。"她最讨厌动脑。
"就叫顶天立地帮吧!"原先的头儿名叫王顶天,五官凶狠,绰号豹子或是一匹狼、狮王、不败金刚等,总之举凡凶狠的兽类名称都可冠在他身上,被编为二○○三号,虽说现在落了下风,还想沾点便宜。
"什么顶天立地?蠢死了,不要!二○○四号你说!"李娃儿毫不容情地否决王顶天,看向戴着眼镜的二○○四号。
"南非五霸帮!"二○○四号立即接话──回答老大不能迟疑还要中气十足。
"南非五霸?你暗示老大我是狮子、老虎、大象、犀牛还是水牛啊?嗄?像话吗?"
二○○四号被她一批评,瞬间由方才被夸奖的云端掉落到无底深渊。这号人物俗名梅可望,跟台湾一位声名显赫的教育家梅可望老先生同名,他的爸爸希望儿子也有这么大的出息,所以将儿子取个名字跟他一样。可惜他广为大众所称呼的绰号──没希望,硬是将他爹的渴望大大地浇了一盆冷水。
"老大、老大,我想到好几个耶!"二○○五号万宝路举手,他长着一副任你搓揉的善良圆仔脸,整日"吃得肥肥、装得捶捶",看起来脑袋就不甚灵光。
"说!"
"你逃我打帮、巫毒教主帮、鸵鸟大蛋帮、超级ㄅㄧㄤ\ㄅㄧㄤ\帮、赣林老木帮。"老师说成语就是四个字连在一起,是中国很伟大的一种文法。没想到他身在曹营心在汉,远离中国那么远还能如此活用成语,真太佩服自己!
"什么东东,全部狗屁不通!"她怒吼。"一点创意都没有,难听兼没水准!我决定了,就叫做粉红芭比帮,你们有没有意见啊?"
"有……"他们才不要叫粉红芭比!可是老大的恶魔瞳铃眼很可怕,她握紧的拳头上暴突的青筋更恐怖。
"有意见说出来,我可是很民主地。"她眯着眼笑得令人毛骨悚然。
"粉红芭比……不好听。"事关男人尊严,不得不拚死一搏!
"哪一个字不好听?"
"都……不好听。"
"这个名字是我取的,你们敢说每一个字都不好听?这么说就是你们当我的话是放屁?还是怀疑我的思想或中文造诣?哪一种说出来商量一下,我不会为难你们。"她状似轻松地按着指节,搭搭搭的声音听得他们月光光心慌慌。
"老大,你千万别误会,粉红芭比呢,乍听之不好像不是那么动听,但是仔细一琢磨,又觉得回味无穷,简直是绕梁三日,余音不绝,妙啊,简直妙哉!"回话的是原男孩帮里读书最多的人──没希望,他的爸爸是大学教授,每日驱策他读圣贤书,所学何事呢?从今而后,谄媚无愧!
"二○○四号你话说的很不错,让我龙心大悦。不过你讲话就好好讲,那么文诌诌地干什么?"她虽然这么抱怨着,但是又仔细吩咐:"不过你还是得把它登记起来,好像孔子的学生那样,圣贤人做的事跟说的话一定要确实纪录下来,以供后人瞻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