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好命祸水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白天 黑夜

第 20 页

 

  许久过后。

  “不许提她。”司徒太极粗声低喝。

  小手轻柔地爬上债张粗臂,笑倚着道:“听我说完好吗?”

  “不听。”他不想被她说服,受她影响。

  “难道你不愿知晓司徒夫人为何杀你的真正原因?”她的指腹在他手臂和胸前来回抚弄,画着圈儿。

  “不要引诱我。”他低吼,一阵细微的战栗由下腹往上攀升。

  “不,是勾引,你要是不要?”玉足轻轻撩着粗壮大腿,似有若无地搔弄他的痒处。

  “你……说!”他挫败地一翻身,将她压在身下,狠狠地瞪她。

  咯咯咯的笑声轻漾。“据我所知,服用曼陀罗的汁液会使人产生幻觉,看见完全不存在的事物,迷迷糊糊不知道在做什么,甚至连自己是谁也忘了。”

  “你相信她……”她拧了他一下,他才不情不愿的改口。“你信我娘说的话?”

  而他,全然不信。

  “我不晓得该如何解释我所知的事物,在我们那里,有一种迷幻的药物,人一吃下去便会浑浑沌沌,茫茫然然,好像会飞似,而且容易上瘾,毒瘾一发作是六亲不认。”谁是谁完全分不清楚。

  “你们那里、你们那里!你到底从哪里来?为什么你老说些我听不懂的话。”他忽然觉得烦躁,气血阻塞,莫名地想发怒。

  “我……”欧阳春色张口欲言,却发现她什么也不能说。“我只希望你试着去了解,你娘可能中了曼陀罗的毒,她不是有意要杀你,她被催眠了。”

  “什么又是催眠?”他又瞪她,火气越升越旺。

  她想一下。“摄魂,又可说是催魂大法,也就是说有人藉着曼陀罗的毒控制一个人的神智,不断在其耳边怂恿,改变心智,让人在迷惑之际听从指令,做出不想做的事。”

  “谬论,人的魂魄岂可摄取。”司徒太极嗤之以鼻,不认为魂魄离了体还能活。

  “天下事无奇不有,没见过不代表就没有,那我问你,你信不信鬼神?”它们同样看不见,也摸不着,却人人敬畏。

  他不出声,但冷肃的表情已为他做了回答。

  “试着原谅没那么困难,尤其是你可能错了,你让她白受了十七年的苦。”搞不好该得到宽恕的人是他,因为他的误解而错待了亲娘,致使她冤屈无处可申。

  “够了,春色,你今天说太多话了。”他听腻了。

  欧阳春色苦笑地趴在他胸口,“好,我不说,不过你可不可以对她好一点?不要再让她吃冷饭冷菜,甚至是馊食。”

  “我从来没要人送冷掉的饭菜给她。”全是底下人自做主张,没好好照料她。

  “但是你的漠视便是告知所有人,她不是你娘,她不配得到身为人的尊重。”主人的态度是仆佣遵从的准则,他们会看人办事。

  人,是会见风转舵,拿谁的薪饷替谁做事,令主人愉悦的事一定抢第一,不落人后的力求表现,以期得到更好的职位。

  反之,主人若不高兴,底下的人也绝对不敢惹他不快,他厌恶的事,他们一并厌恶,他所轻蔑的,自是不会得到他们的敬重。

  “你……”他冷厉地瞪她,久久,久久……“你要我怎么做?”

  哼!敢说他顽固,她比他更固执。

  “对她好一点……”

  “你说过了。”办不到。

  美目一横。“我是说让她好过一点,就算不能晨昏定省,至少暖床暖被、热菜热饭不可少。”

  “还有呢?”司徒太极用讥诮的语气说道。

  “派个人服侍她,定时打扫里外,她上了年纪,少不得汤药进补。”长年住在水气重的潮湿地带,对老人家的筋骨不好。

  “再来呢?”他的脸色有些阴沉了。

  不知是看不懂还是刻意忽略,欧阳春色得寸进尺地要求。“如果可以把她的铁链打开……”

  “欧阳春色。”他咬着牙睇视。

  “怎样?!”她一脸无邪地回视他。

  “你话太多。”

  “咦?”

  他身一俯,吻住喋喋不休又爱管闲事的樊素小口,大掌上下抚弄细如羊脂的玉胴,再一次将两人卷进欲望的狂潮中,一宵不休。

  在欲海浮沉中的欧阳春色仿彿听见司徒离人从远处传来的声音,隐隐约约——

  除了保护自己不能受伤见红,封印解除的最关键更在于处子之身的落红,切记、切记,勿与人发生肉体关系,否则你的预知能力将会回来……回来……

  在他身上,她清楚地看见——

  未来。

  第八章

  粗黝的大手牵着幼白小手,走在田埂旁的小路,有双圆滚滚大眼的小女孩忽地握紧中年大汉的手,停下脚步仰起头,面露不安。

  “旺伯,你要买蛋糕吗?”

  “是呀!过几天是旺婶生日,我想给她个惊喜,免得她老怨我像根木头。”

  “可不可以不要去,改煮猪脚面线?”如果可以,最好那天都不要出门。

  “为什么呢?”旺伯笑道,疼爱地帮小女孩擦汗。

  “因为我想吃。”小女孩第一次说谎,她最不喜欢吃肥腻腻的猪肉。

  “好好好,旺伯叫旺婶煮一锅猪脚和面线让你吃得小肚子发胀。”小孩子就是要白白胖胖才可爱。

  三天后,小女孩边吃猪脚边抹泪,哭得声嘶力竭,冥纸飞扬的灵堂上,旺伯一如往常地对着她笑,似在说着「乖、别哭、旺伯带你去捉蜻蜓”。

  那一天,旺伯还是对她食言了,起了一大早去拿预订的十吋奶油蛋糕,结果被狗追跌入沟渠,爬了老半天爬不起来淹死了。

  又过了几年,小女孩十岁了,国小三年级,有个很疼她的美术老师因天热,骑着单车载她去吃冰,她将手往老师肩上一放,顿时通了电般全身僵硬。

  “珍珍老师,你交了个高高瘦瘦的男朋友是不是?”她又看到不该看到的事。

  老师脸红地笑笑。“你怎么晓得?上次我们去看电影时被你偷看到了对不对?”

  “老师,你不要跟他在一起好不好?”快和他分手,他不是好人,他会伤害她。

  “可是老师很喜欢他耶!如果他跟我求婚,我可能会嫁给他。”一想到男友,她笑得特别开心。

  一个礼拜后珍珍老师向大家宣布她要结婚了,喜孜孜地拿着平常省吃俭用的积蓄办嫁妆、购屋,还买了一辆代步车送给男友。

  没想到结婚前夕,早有妻子的男友卷款潜逃,另外又用她的钱养了个小女友在外同居,她伤心之余上门理论,反被恼羞成怒的男友砍伤她最重要的双手,梦想开画展的她再也无法执画笔,以自杀了结一生。

  时光荏苒,小女孩穿上嫩黄色高中制服,一日她参加联谊活动,大家兴致高昂围着营火唱歌,肩靠肩玩着波浪舞。

  突地,她脸色骤变,惊恐地捉住学姐手臂。

  “千万不能答应网友的邀约,相片是假的,他在骗你。”天哪!她一定要相信她,不能等闲视之。

  “啊!什么?”因为不熟,长相清秀的学姐没将她的话放在心上,递给她一根萤光棒,便把她推出去和大伙同欢。

  女孩后来一直想找那位有危险的学姐,可是奇怪得很,每回都十分凑巧的错过了,等到她终于找到人,学姐因惨遭网友及朋友轮暴而住院,全身是暴力性侵所留下的伤痕,听说伤及子宫,日后恐难受孕。

  自责、愧疚和无能为力的自我厌恶,让小女孩作了个重大决定——

  从明天起,她再也不要“看见”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